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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低空蓝海 赋能泉城高质量发展——解读《济南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当下,低空经济作为极具潜力的新兴业态,正成为激活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拓展发展空间的新赛道。为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构建法治化、规范化的发展环境,济南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济南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全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该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济南低空经济发展迈入有法可依、依规推进的新阶段,必将为这座千年泉城注入全新的发展动能。
低空经济是伴随航空技术迭代升级、消费需求持续升级而兴起的综合经济形态,其以低空飞行活动为核心牵引,辐射带动研发制造、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等多个领域融合发展,涵盖无人机物流、低空旅游、应急救援、城市管理等诸多应用场景。从国家层面看,低空经济已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多地相继出台政策举措抢占发展先机,低空经济发展呈现出加速集聚、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在此背景下,济南主动布局低空经济,既是响应国家战略、抢抓发展机遇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增长极的关键举措。
济南发展低空经济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作为山东省省会,济南是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区位优势显著,交通网络四通八达,为低空经济的跨区域协同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同时,济南工业基础雄厚,在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拥有一批优质企业和科研资源,具备推动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等核心环节发展的产业基础。此外,济南地形地貌多样,兼具山地、丘陵、平原等多种地形,加之丰富的文旅资源和完善的城市治理体系,为低空旅游、应急演练、城市巡查等低空经济应用场景的落地提供了广阔空间。依托这些优势,济南正逐步构建起“研发制造+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应用场景”的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此次发布的《办法》共设7章40条,结构严谨、内容全面,涵盖总则、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应用推广、飞行服务、安全保障及附则七大核心板块,形成了覆盖低空经济发展全链条的制度规范。《办法》开篇即明确了低空经济的定义,指出低空经济是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和有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研发、生产、销售、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飞行保障及衍生服务等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经济形态,清晰界定了办法的调整范围与适用边界,为后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指引。同时,《办法》明确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相关活动,将政府部门、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等各类参与主体的行为纳入规范范畴,构建起多方协同推进的发展机制。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办法》立足济南实际,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为低空经济发展筑牢硬件支撑。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前提保障,直接关系到飞行活动的安全性与高效性。《办法》明确要求统筹规划建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包括通用机场、起降点、飞行服务站、低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等,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低空基础设施网络。针对通用机场建设,《办法》提出要结合济南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需求,科学规划通用机场选址,完善机场配套设施,提升机场运营服务能力;对于起降点建设,鼓励在公园、景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布局建设标准化起降点,方便低空飞行器的起降与作业。同时,《办法》强调加强低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建设,推动5G、北斗导航、物联网等技术与低空基础设施融合应用,提升低空飞行的精准管控与服务能力,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保障。
产业发展是低空经济的核心支撑,《办法》围绕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激励与引导政策。《办法》明确提出培育壮大低空经济市场主体,支持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企业、运营服务企业、科技研发机构等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针对研发制造环节,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开展低空飞行器核心零部件、智能控制系统、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产业扶持方面,《办法》明确设立低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应用推广等工作;同时,落实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保障等政策,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此外,《办法》鼓励发展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吸引上下游企业入驻,打造集研发、生产、测试、展示、交易于一体的产业发展载体。
应用推广是激活低空经济发展潜力的关键,《办法》聚焦多个重点领域,推动低空经济应用场景落地见效。《办法》结合济南城市发展需求,明确在低空旅游、物流配送、应急救援、城市管理、农业植保等领域推广低空经济应用。在低空旅游领域,鼓励依托济南的泉水文化、山水景观等资源,开发低空观光、空中研学、飞行体验等旅游产品,打造特色低空旅游线路;支持景区、旅游度假区配套建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在物流配送领域,鼓励发展无人机物流配送,重点在城市末端配送、乡村物流、医疗物资紧急配送等场景开展试点应用,提升物流配送效率,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在应急救援领域,建立低空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利用低空飞行器开展灾情勘察、物资投送、人员搜救等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支持应急管理部门与低空经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城市管理领域,推动无人机在交通巡查、环境监测、城市测绘、电力巡检等工作中的应用,提升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在农业植保领域,鼓励利用无人机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施肥播种等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同时,《办法》明确支持开展低空经济应用试点示范,对成功落地的示范项目给予政策扶持,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飞行服务是保障低空飞行活动有序开展的重要环节,《办法》从服务体系建设、飞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办法》提出构建专业化低空飞行服务体系,支持建设飞行服务站,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飞行计划申报、航行情报服务、气象服务、通信导航、飞行监视、应急处置等全链条服务。针对低空飞行管理,《办法》明确规范飞行计划申报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要求低空飞行活动严格遵守飞行空域、飞行高度、飞行时间等规定,确保飞行安全。同时,《办法》鼓励发展低空飞行培训服务,支持专业培训机构开展飞行员、维修人员等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建立低空飞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此外,《办法》推动建立低空飞行数据共享平台,整合飞行计划、空域资源、气象数据、基础设施等信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精准服务。
安全保障是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底线,《办法》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保障体系。《办法》明确政府部门、企业、个人的安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格局。在安全监管方面,建立由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空管等多部门组成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低空飞行活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运营等环节的监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低空飞行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对低空飞行活动的实时监控与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在风险防控方面,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低空飞行器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明确低空飞行活动的安全禁区和限制区域,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设施周边等区域开展危险飞行活动。在事故处置方面,建立低空飞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发生飞行事故时,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办法》加强对低空飞行器产品质量的监管,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低空飞行器的销售和使用管理,建立产品追溯体系。
附则部分则对《办法》中的相关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时间和解释权归属,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济南市低空经济领域法治保障的空白,为解决低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支撑不足、应用场景有限、安全监管难度大等问题提供了制度解决方案。
为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济南市将从多个方面推进后续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政府官网、新闻媒体、行业展会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宣传《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政策亮点,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与参与度。二是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结合《办法》要求,细化各项政策措施的操作流程和实施标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低空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跟踪评估,定期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效果评估,根据发展实际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低空经济发展环境。
《济南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的发布与实施,不仅为济南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更彰显了济南抢抓新兴产业发展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随着《办法》的落地,济南将进一步激活低空经济发展潜力,加速构建全产业链发展格局,推动低空经济成为城市经济新的增长极。未来,济南将以《办法》施行为契机,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培育产业生态、拓展应用场景、强化安全保障,全力打造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城市,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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