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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市无人机空域怎么样申请
宁夏中卫市无人机空域申请与全国整体流程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明确空域类型: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真高 120 米以上空域,以及空中禁区、机场及周边等特定区域上方的空域通常为管制空域,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适飞空域。在中卫市,若飞行区域在管制空域内,则需要申请飞行许可,若在适飞空域内,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一般可自由飞行,但存在特定情形的除外。
线上申请流程
注册登录: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网址为https://uas.caac.gov.cn,若未注册需按系统提示完成实名注册,提供个人或单位准确信息,并进行相关验证。
完善信息:进入 “运行管理” 板块,提前在 “我的航空器” 和 “我的操控员” 中添加航空器信息和操控员信息。
提交申请:点击 “运行管理 - 飞行活动申请 - 一般飞行活动 - 新增”,详细填写操控模式、飞行模式、任务性质、预计开始和结束时间等信息,添加航空器信息和操控员,框选申请的空域范围并填写最大飞行高度,若涉及敏感区域,需上传批准文件,最后提交等待审核。
线下申请流程:若不采用线上申请,可联系当地民航空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单位需如实准确填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审批表》,统一使用 WGS-84 坐标系,同时准备好公司营业执照、航空器型号、测绘资质、飞行人员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一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此外,根据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卫沙坡头机场周边通用航空及无人机飞行管理的通告,以中卫机场为圆心,半径 55 公里以内,高度 3900 米(标准气压)以下为飞行管制范围,在此范围内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飞行活动前,必须通过空军空域主管部门和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飞行活动审批。中卫沙坡头机场无人机禁飞区范围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 10 公里,跑道两端各 25 公里以内,禁飞区内禁止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特殊任务必须经空军空域主管部门及中卫沙坡头机场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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