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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低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办法》3 月 1 日正式施行

作者:星际之翼点击: 发布时间:2026-03-01

2026 年 3 月 1 日,《芜湖市低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落地实施。作为安徽省首部低空经济领域地方性立法,这部兼具创新性、系统性与实操性的规章,既是芜湖响应国家低空经济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也是地方推动产业规范化、法治化发展的制度创新,标志着芜湖低空经济从探索试点、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全新阶段。在国家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背景下,芜湖以法治先行、制度先试的姿态,为全省乃至全国中小城市发展低空经济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 “芜湖方案”。

低空经济作为以无人机、通用航空、低空飞行服务、航空制造为核心的新兴经济形态,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城市产业升级、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战略性赛道。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政策支持低空经济发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持续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法规逐步完善,低空经济正迎来政策红利集中释放、产业生态加速成熟、应用场景全面拓展的黄金机遇期。芜湖地处长三角核心区位,拥有良好的制造业基础、航空配套产业积淀和交通区位优势,早已将低空经济列为重点培育的未来产业、支柱产业,形成了从航空材料、关键部件、整机制造到飞行运营、场景应用的完整产业链条。

随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市场主体不断增多、飞行活动日益频繁,传统分散式、临时性、部门化的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空域使用、飞行安全、市场准入、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处置、行业监管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化、法治化方式予以明确。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与发展需求下,《芜湖市低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办法》应运而生。这部《办法》坚持安全为本、发展为要、创新为先、包容审慎的原则,统筹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政府与市场、城市与产业,既为产业发展松绑减负、赋能增效,也为飞行活动划定底线、明确边界,实现 “管得住、放得开、飞得稳、长得好” 的良性循环。

《办法》共 7 章 35 条,结构清晰、内容全面,构建起覆盖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市场主体、飞行活动、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扶持促进的全链条制度体系。整部规章不搞空洞式号召、不做原则性表态,而是聚焦产业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以具体条款明确政府职责、规范市场行为、保障主体权益,为低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在产业促进与发展定位上,《办法》首先明确了低空经济的发展方向与政府责任。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低空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低空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明确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针对产业创新,《办法》突出科技创新核心地位,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低空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航空材料、动力系统、飞控导航、空管通信、适航认证等领域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鼓励构建专利池、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自主化迈进。

在人才支撑方面,《办法》明确支持航空航天、低空飞行相关专业学科建设,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育一批适应产业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专业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在金融与要素保障上,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低空经济的信贷、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统筹保障低空经济项目用地、用能、用网需求,优先支持通用机场、起降点、智联网、飞行服务站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优质要素供给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腾飞的 “骨架”。《办法》坚持规划引领、适度超前、共建共享,系统推进低空空域、飞行服务、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明确统筹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推动低空空域分类划设、动态管理、高效使用,提升空域使用效率。加快推进通用机场、专业起降点、 vertiport(垂直起降场)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推动基础设施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同时,大力建设低空智联网、一体化飞行服务平台,整合空管、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功能,提供飞行计划申报、空域申请、航线规划、气象预警、应急救援等一站式服务,实现 “一次申请、全程网办、高效便捷”,大幅降低企业飞行成本与时间成本。精细化气象服务被纳入重点保障内容,通过建设低空气象监测网络、提升短临预报能力,为安全飞行提供坚实支撑。

在市场主体与飞行活动管理上,《办法》坚持包容审慎、规范有序,既激发市场活力,又守住安全底线。明确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参与低空经济活动,鼓励发展无人机研发制造、通用航空运营、低空物流、空中游览、应急救援、航空培训等业态,推动低空经济与文旅、物流、农业、应急、环保、警务等领域深度融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新兴业态,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生产、销售、登记、飞行全链条监管,明确飞行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他人合法权益。同时,简化飞行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支持开展常态化、规范化低空飞行活动,让低空飞行真正成为服务生产生活、提升城市品质的新场景。

应用场景是低空经济的价值实现载体。《办法》积极推动低空经济多场景应用,明确支持在应急救援、医疗转运、警务巡查、环境监测、农林植保、电力巡检、交通疏导、物流配送、空中游览、赛事活动等领域推广低空飞行服务。通过场景开放、需求牵引,带动低空装备制造、运营服务、技术研发协同发展,形成 “场景带产业、产业促场景” 的良性循环。对于符合安全规范、具有示范效应的低空应用项目,政府予以支持推广,让低空经济从 “小众产业” 走向 “大众服务”,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体验感。

安全是低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办法》专章明确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安全监管机制,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实现对飞行活动、飞行主体、空域使用的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飞行主体的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加强人员培训、设备检测、风险管控,确保飞行活动安全可控。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高效处置飞行事故、空中险情、违规飞行等突发事件,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

为真正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办法》强化政策扶持与保障激励,从规划、资金、人才、土地、科技、服务等方面打出 “组合拳”。鼓励举办低空经济产业论坛、展会、赛事、飞行体验活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品牌,提升芜湖低空经济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创新基地、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集群成势。同时,加强长三角区域低空经济协同发展,推动空域协同、监管协同、设施共享、市场互通,助力芜湖深度融入长三角低空经济一体化布局,打造区域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

《芜湖市低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办法》的施行,不仅是芜湖低空经济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更是安徽省低空经济法治化建设的开创性成果。长期以来,地方发展低空经济面临制度供给不足、管理依据分散、权责边界不清等问题,这部《办法》以地方立法形式补齐制度短板,让产业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路可走。对企业而言,稳定的制度预期意味着更低的合规成本、更高的投资信心;对行业而言,清晰的规则体系有利于规范竞争秩序、淘汰落后产能、培育优质主体;对城市而言,法治化的发展环境将进一步吸引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高端要素集聚,提升城市产业能级与核心竞争力。

当前,低空经济正成为各地抢占未来产业新赛道、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芜湖以法治先行引领产业先行,以制度创新激活发展动能,通过一部《办法》实现 “稳预期、强基础、优服务、保安全、促发展” 的多重目标,既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又对标国家改革方向,既兼顾当前规范管理,又着眼长远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推动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的治理智慧与责任担当。

法治护航,方能行稳致远;低空展翅,必将大有可为。随着《芜湖市低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办法》全面落地实施,芜湖低空经济将在法治化轨道上加速奔跑,从 “产业集聚” 迈向 “产业升级”,从 “飞行试点” 迈向 “常态运营”,从 “区域探索” 迈向 “示范引领”。未来,芜湖将以这部规章为依托,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拓展场景、强化安全,全力打造全国知名的低空经济创新高地、产业高地、应用高地,为安徽省高质量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注入强劲的低空动能,书写新时代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芜湖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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