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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无人机空域申请资料提交全指南:线上平台与线下部门详解

作者:星际之翼点击: 发布时间:2025-09-01

在新疆广袤的地域中,无论是开展农业植保、地质勘探,还是进行文旅拍摄、科研监测,无人机的应用愈发广泛。而合规完成空域申请、准确提交相关资料,是保障飞行安全与活动顺利推进的核心前提。新疆因地域特点与管控需求,无人机空域申请资料提交渠道需结合飞行区域属性、无人机类型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从线上官方平台与线下多部门场景两大维度,详细梳理资料提交的具体路径、所需材料及操作要点,为申请者提供清晰指引。

一、线上提交:官方平台为主导,便捷高效覆盖全场景

线上提交是新疆无人机空域申请的主要渠道,尤其适用于非紧急性、常规性飞行需求,依托国家与地方搭建的通用航空管理平台,可实现资料提交、进度查询、批复接收的全流程线上化,大幅提升申请效率。目前主要有两大核心平台,申请者需根据飞行区域是否涉及民航管制区,选择对应平台提交资料。

(一)国家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服务系统:全国统一入口,覆盖跨区域飞行

该系统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主导搭建,是全国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官方申请平台,新疆区域内涉及跨地州飞行、靠近民航机场净空区(如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喀什徕宁国际机场等)的飞行活动,需通过此平台提交资料。平台入口为官方网站(https://ga.caac.gov.cn),申请者需先完成注册认证,填写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个人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单位需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通过审核后即可发起空域申请。

提交资料时,需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以下材料:一是飞行计划申报表,需明确飞行目的(如农业植保、影视拍摄)、飞行时间(精确到小时,需标注时区)、飞行区域(填写经纬度坐标范围,若涉及景区或敏感区域需特别注明)、飞行高度(以海拔高度或相对高度标注,需符合区域管控要求);二是无人机参数说明,包括无人机型号、出厂编号、实名登记二维码截图(需提前在 “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完成登记)、最大起飞重量、续航时间、最大飞行速度等;三是操作人员资质证明,若为轻型无人机(起飞重量≤4kg),需上传操作人员身份证及线上培训合格证明(可通过民航局认可的培训机构获取);若为小型及以上无人机(起飞重量>4kg),需上传 AOPA 驾驶员执照或民航局颁发的其他有效操作证件;四是飞行保障方案,内容包括应急处置预案(如无人机失联、迫降的应对措施)、地面保障人员配置、通信联络方式(需预留 24 小时畅通电话)。

资料提交后,系统会自动流转至对应空管部门(民航新疆监管局或相关军事空管机构),申请者可通过平台 “进度查询” 功能实时查看审核状态,一般常规申请需提前 7 个工作日提交,审核通过后将收到电子批复函,需截图保存并在飞行时随身携带。

(二)“UOM” 低空空域管理平台:地方特色补充,聚焦区域化服务

“UOM” 平台(全称为 “低空空域管理服务平台”)是部分省份试点推广的区域化空管服务平台,在新疆主要适用于非民航管制区的低空飞行活动,如南疆农村地区的农业作业、北疆草原的生态监测等。该平台可通过手机 APP(搜索 “UOM 低空服务” 下载)或网页端登录,注册流程与国家通用航空平台类似,但其资料提交更侧重区域化需求,例如针对新疆部分偏远地区网络信号较弱的情况,平台支持离线填写资料后联网上传,同时提供维吾尔语、汉语双语操作界面,方便不同语言背景的申请者使用。

在 “UOM” 平台提交资料时,除需上传与国家平台类似的飞行计划、无人机参数、操作人员资质等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区域备案说明—— 若飞行区域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需上传兵团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飞行证明;若涉及边境地区(如阿勒泰、塔城等地州市的边境县),需提前向当地边防部门报备,并上传边防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平台审核周期相对较短,常规申请提前 3-5 个工作日提交即可,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与 APP 推送双重通知,确保申请者及时获取信息。

二、线下提交:多部门协同响应,适配特殊场景需求

线下提交主要适用于新疆区域内的特殊飞行场景,如紧急救援、临时突发任务,或飞行区域涉及景区、边境管控区、军事管理区等需现场核验的情况。申请者需根据飞行目的地的具体属性,对接对应的线下部门,提交纸质资料并完成现场备案,确保申请流程合规且高效。

(一)景区便民警务站 / 派出所:文旅拍摄、游客飞行的 “第一备案点”

新疆拥有天山天池、喀纳斯、那拉提草原、吐鲁番火焰山等众多 5A 级景区,若无人机飞行活动位于景区范围内(包括景区核心游览区及周边管控区域),需先向景区所属的便民警务站或当地派出所提交资料,完成现场备案。这一要求既是为了保障游客安全,也是为了避免无人机飞行干扰景区正常运营与生态保护。

申请者需携带以下纸质资料前往备案:一是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单位派出人员,需同时携带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注明飞行任务、人员身份及授权范围);二是无人机实名登记二维码打印件(需清晰展示登记编号,可从 “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下载后打印);三是飞行计划简要说明,需标注飞行时间(需避开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如上午 10 点至下午 4 点)、飞行区域(明确在景区内的具体位置,如天池湖面周边 500 米范围,不得涉及核心保护景点)、飞行高度(一般景区限制在 120 米以下,具体以景区警务站要求为准);四是安全承诺书,需申请人签字确认,承诺遵守景区无人机飞行规定,不干扰游客、不破坏生态,若发生意外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流程通常较为便捷,警务站工作人员会现场核验资料真实性,对飞行计划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出具《景区无人机飞行备案回执》,申请者需将此回执作为后续向空管部门申请空域的辅助材料,或在景区飞行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二)市(地、州)公安局治安大队:跨景区、多区域飞行的 “二次核验点”

若无人机飞行活动涉及多个景区、跨乡镇或位于城市建成区(如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等),需在完成景区警务站或乡镇派出所备案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市(地、州)公安局治安大队提交资料,完成二次核验与备案。这一环节主要针对飞行范围较广、可能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景,确保飞行活动不影响城市交通、居民生活与公共秩序。

提交的资料包括:一是景区警务站 / 派出所盖章的《飞行备案申请表》 ,需由基层警务部门先审核确认飞行计划的可行性;二是无人机操作人员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 AOPA 执照、培训合格证明);三是飞行活动方案,需详细说明飞行路线、起降点位置(需避开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敏感区域)、地面保障措施(如是否安排专人现场值守、是否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四是无人机实物照片及参数清单(需标注无人机品牌、型号、颜色,方便后续身份核验)。

治安大队会对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会与当地空管部门、文旅部门沟通协调,确认飞行计划无冲突后,在《飞行备案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出具《城市区域无人机飞行备案证明》。申请者需凭此证明,再向军民航空管部门提交空域申请,确保全流程合规。

(三)军民航航空管理部门:管制区域、特殊任务的 “核心审批点”

对于飞行区域涉及民航管制区(如机场净空区、航线下方)、军事管理区周边,或飞行任务属于特殊类型(如大型活动航拍、科研试验、紧急救援)的情况,申请者需直接向新疆区域内的军民航航空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完成核心审批。这一渠道是保障飞行活动不影响民航航班安全、军事活动秩序的关键环节,审核流程更为严格,资料要求也更为细致。

1. 民航新疆监管局:民航管制区飞行的 “直接对接部门”

民航新疆监管局负责新疆区域内民用航空活动的监督管理,若无人机飞行区域位于民航机场净空区(一般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 10 公里、两端各 20 公里范围)或民航航线下方,需向其提交资料。申请者需前往民航新疆监管局办公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或通过其官方邮箱(可在民航局官网查询)提交电子版资料,线下提交需提前电话预约(咨询电话:0991-3801111)。

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一是正式的空域使用申请书,需以单位名义出具(个人飞行需通过所属单位或合作机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说明飞行任务的必要性与合法性;二是详细飞行计划,需标注飞行区域与机场净空区的距离、飞行高度与航班航线的垂直距离,确保符合民航安全标准;三是无人机适航证明(若为小型及以上无人机,需提供厂家出具的适航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合格报告);四是飞行安全保障协议,若飞行活动涉及第三方协助(如地面通信保障、应急救援支持),需提供与协助单位签订的协议原件;五是之前类似飞行任务的批复文件(如有) ,可作为此次申请的参考依据,提高审核通过率。

2. 当地军事机关(空管部门):非民航管制区、敏感区域的 “审批主体”

在新疆非民航管制区的区域,尤其是靠近边境线、军事管理区的地域(如伊犁州、博尔塔拉州、阿克苏地区的部分区域),无人机空域申请需向当地军事机关(空管部门)提交资料。由于军事机关地址与联系方式不对外公开,申请者需通过当地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或公安局,协助对接军事空管部门,或拨打当地政务服务热线 12345 咨询具体提交方式。

提交的资料需突出 “安全性” 与 “必要性”,包括:一是飞行任务说明,需详细解释飞行目的,若为科研、救援等公益类任务,需提供相关部门(如科研院所、应急管理局)出具的任务委托书;二是飞行区域坐标及示意图,需精确标注飞行范围与边境线、军事管理区的距离,必要时需附带卫星地图标注;三是人员与设备报备表,需列明所有参与飞行的人员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无人机的编号、通信频率(避免与军事通信频段冲突);四是保密承诺书,需申请人签字确认,承诺不拍摄、不传播军事敏感信息,飞行数据仅用于合法任务,不向第三方泄露。

三、线下提交注意事项:适配新疆地域特点,确保申请高效合规

在新疆进行无人机空域申请线下提交时,需充分考虑地域辽阔、民族多元、管控严格的特点,避免因细节疏漏导致申请延误。首先,提前沟通是关键—— 新疆部分地州(如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线下部门办公时间可能因当地作息调整,申请者需提前通过电话(如派出所、治安大队公开电话)确认办公时间,避免跑空;同时,若飞行区域涉及少数民族聚居区,可提前准备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双语资料,方便工作人员理解与核验。

其次,资料准备需 “因地制宜” —— 针对新疆部分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情况,申请者可提前通过当地政务服务平台下载资料模板(如《景区无人机飞行备案表》《空域使用申请书》),填写完整后携带纸质版前往提交,避免现场填写浪费时间;若飞行任务紧急(如森林火灾救援、地震灾害勘察),需在提交资料时附带《紧急任务说明函》,注明紧急原因及时间紧迫性,申请 “加急审核通道”,相关部门会根据情况优先处理。

最后,留存凭证,便于后续核验—— 无论在哪个线下部门提交资料,均需索要《资料接收回执》,回执上需注明提交时间、接收人员、资料清单及审核反馈时限,若超过时限未收到回复,可凭回执联系相关部门查询进度;同时,将所有提交资料的复印件、审核批复文件整理归档,在飞行时随身携带,以备空管部门、公安民警现场查验,确保飞行活动全程合规。

四、总结:线上线下结合,精准匹配提交渠道

新疆无人机空域申请资料提交,需以 “飞行区域属性” 为核心判断依据:常规性、非敏感区域飞行,优先选择线上平台(国家通用航空系统或 “UOM” 平台),便捷高效;景区内、城市建成区飞行,需先对接线下警务站 / 派出所,再根据需求对接治安大队;涉及民航管制区、军事敏感区或特殊任务飞行,需直接对接军民航管理部门,确保审核合规。

申请者在提交资料前,建议先通过 “新疆政务服务网”“民航新疆监管局官网” 查询最新政策,或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0991-3801111(民航新疆监管局)咨询细节,避免因政策调整导致申请失误。通过精准匹配提交渠道、完整准备资料,既能保障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合法性与安全性,也能更好地发挥无人机在新疆农业、文旅、科研等领域的作用,为新疆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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